近年来,涉“80后”的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
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受理离婚案件749件,涉“80后”案件有139件,占18.56%;2008年至2009年同期收受离婚案件787件,涉“80后”案件有187件,占23.76%;2009年至2010年同期共收受离婚案件891件,涉“80后”案件有224件,占25.14%。今年的案件还没有完全统计,但涉“80后”案件占比也已经比去年同期高了。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些案件存在着怎样的特点,我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如何把握呢?
一、案件呈现的特点
1、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的干预所占一定比例。“80后”离婚,不仅双方的父母全程陪同,有的甚至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豪华亲友团,有不少当事人委托父母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恋爱、结婚过程及离婚原因基本由父母陈述。父母如此热衷于参与“80后”离婚审理,主要是因为离婚的争议焦点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同父母密切相关。
2、婚龄普遍较短。这些群体是80年至89年出生的群体,其中以80年至85年出生的群体居多,一般婚龄较短,多为两年以下,婚龄三个月以内的也较多,在出现家庭危机时,他们强调个性,宁愿离婚也不肯妥协。
3、离婚的理由五花八门。根据调研显示,该院受理的““80后””离婚案件中,在谁家过年,谁承担家务,甚至连晚饭不合口、争看电视频道都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双方感情还没有得到充分磨合便“劳燕分飞”。
4、女方提出离婚请求者多。““80后””女性在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等方面较之以往均有明显提高,这就使女性的独立性极大增强,在经济和心理上对男性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在兼顾工作和家庭时心理产生失衡,从而易引发矛盾。
二、原因分析:
1、父母的干预。现在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女,一些“80后”父母怕孩子吃亏,对子女婚姻干涉太多,指点得太多,从而造成婆媳之间或是丈母娘与女婿之间的矛盾加深,进而影响夫妻情感。再者,由于“80后”夫妻均较为年轻,经济能力有限,不少都会依赖父母的支助,一般也都和父母住一起,由于生活习惯、家庭条件等各方面的因素,也会导致婆媳关系恶化,在双方婚姻出现一定问题时,父母没能做到和解作用反而成了推手。如南马法庭受理的吴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于2007年登记结婚,2008年生育儿子,后由于婆婆过于强势,女方母亲直接领着女儿上法庭要求离婚。而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双方自身而言的感情还不错,就是因为父母过多地干预双方的生活,才导致双方闹离婚的。
2、闪婚时代的来临。随着思想越来越开通,现代人在追求“文化快餐”、“经济快餐”的同时,也讲究“婚姻快餐”,追求婚姻快结快离。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草率结婚,结婚后感情基础不牢靠,而都市生活节奏快,人心容易浮躁,发生矛盾后不懂得自我调适和双方谅解,缺乏社会责任感,就容易草率离婚。如我院受理的张某与王某一案,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家庭条件、工作单位都非常不错,双方婚后既有住房一套,按常理来说,应该是非常圆满与顺利的迈入婚姻殿堂。但婚后双方却因存在性格、生活习惯的不同产生矛盾,经常吵架,甚至升级到双方父母参与其中。究其原因,双方仅仅认识一个月就开始谈恋爱,恋爱三个月就草率结婚,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草率结婚,结婚后感情基础不牢靠导致不幸福的婚姻。“80后”就是双方没有真正地了解清楚就草率结婚,导致婚后的感情不牢固。很多“闪离”的“80后”最后几乎都会说:之前不了解对方,没想到他(她)那么多毛病,而导致 “闪离”的前提正是“闪婚”。
3、当事人缺乏相互包容忍。该群体中许多人以自我为中心,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淡薄,跟父母从小过分溺爱,凡事帮孩子拿主意,养成孩子缺少忍让性、宽容度有直接关系,这导致了他们的婚姻稳定性下降。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代人对婚姻感情质量的要求更高了。对平淡生活的不满,使得他们不愿意凑合,一些由生活琐事引发的“婚姻死亡”现象就越来越多了。
三、对策及建言
1、社会:加强宣传婚姻慎重的理念。在对待婚姻的态度上,“80后”普遍存在认识不足、家庭观念不强、个人色彩较为浓重的现象。男女双方较为注重个人感觉,只要双方觉得相处较为合适,就进入婚姻殿堂,而对婚后如何处理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上,应对不足。因此,在处理涉“80后”婚姻案件时,应引导双方对婚姻持慎重的态度,尽可能地促成双方和好。
2、法院:注重调解。对于双方具备一定感情基础的案件,主审法官应该主要采取调解方式,针对导致离婚的主要矛盾协调沟通,尽量将问题在婚姻维持的基础上解决,将矛盾化解在家庭之内。对于“闪婚”等感情基础薄弱的案件,则加大说服教育工作力度,提升当事人的责任意识,使具备和好条件的婚姻得以维持并转好。当然,对于确实不具备维持条件的案件也应针对争议焦点尽快作出公正判决。
3、自身:加强沟通,审慎对待。“80后”青年婚前首先要有足够的时间培养感情,磨合好了,就可以把婚后的问题降到最低点;婚后一旦出现问题要多沟通,多为对方考虑。双方应慎重地对待婚姻问题,当产生家庭矛盾时,能深入地分析原因并寻求对策,不要将矛盾扩大化。当有其他家庭成员介入时,更应理性地对待,看是否能继续共同生活、看矛盾是否为原则性无法补救的、看双方之间本身的婚姻态度,而不要过多地摄入家庭因素。
4、家庭:少干预,多说和。涉“80后”婚姻案件中,男女双方多为独生子女,因此,双方父母对其婚姻多持支持态度,少干预,更不能成为离婚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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