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2014年7-12月份的党费开始收缴,请各支部根据本支部党员干警的实发工资情况和缴费标准,确定缴费数额,于2014年12月20日前上交政治处。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即实发工资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今年根据市里相关会议精神并参照其他机关部门,月交党费只需为实缴党费的50%以上即可,具体尺度由各支部自己把握,但各支部党员平均月缴党费不得少于20元/人。
附:《我院支部党员干警工资情况表》)。
中共东阳市人民法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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