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统计 > 统计分析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案件的统计分析(王晶楣)
发布日期:2015-09-15 字号:[ ]

    2014年我院收到24份当事人申请再审申请书,主要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增多一方面会影响法院公平公正的司法形象,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办案质量存在一定问题。现对2014年民间借贷纠纷类申请再审案件进行简要分析,以期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现状特点:

  (1)所占比例高。2014年我院共收民事再审申请书24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7件,占比达70.8%,详见下表。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追偿权纠纷

  件数

  17

  2

  1

  1

  3

  比例

  70.8%

  8.3%

  4.2%

  4.2%

  12.5%

  (2)理由多样化。17件案件中,申请再审的理由分为以下几类:①、借条金额或时间与实际借款的金额、时间不一致;②、借条签名者非实际借款人;③、借款已归还,未销毁借条未写收条情况下出借人虚假诉讼;④、担保人担保的是已经发生的借款而不是将要发生的借款;⑤、涉及夫妻关系的,主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借钱用于赌博而非家庭支出,且妻子不知情;

  (3)案件标的两极化。17件案件中,最小的标的为1万,最大的标的为900万,其余15件中,10万以内3件,10万到100万的7件,100万到300万的5件。

  二、原因分析:

  (1)当事人反复占用司法资源。与普通的一审二审不同,申请再审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费用,这大大降低了申请再审的门槛,即使再审改判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申请再审。像汤某诉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通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上诉四道法律程序,当事人不服又提出申请再审,使得一个案件终审不终。

  (2案件处理难度大。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冲突直接,特别是涉及离婚夫妻的案件,其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在催讨过程中,出借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三方矛盾升温,导致案件调解难度大。败诉的一方当事人为了取得期望的利益,会申请再审来谋取。

  (3)现今借款行为存在不规范现象。民间职业放贷者会要求借款人写的金额会比实际金额多一点甚至双倍”的现状的确存在,资金周转紧张时期借款人也会答应多写金额的条件,等到被起诉时借款人又苦于口说无凭,拿不出证据,只能通过申请再审表达诉求。

  (4)当事人风险意识欠缺。部分当事人出于朋友间信任,现金还钱以后不撕毁借条也不打收条,当双方关系破裂后出借人以借条起诉,借款人败诉后只能通过再审避免重复还款。部分当事人在担保时未考虑担保后果,当朋友无力偿还需要自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时,又希望通过再审逃避担保责任。

  三、建议与对策。

  (1)改进作风,提高办案质量。再审案件的数量,主要取决于一审案件的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在案件一审中,法官应尽量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做到案结事了。院监察室和信访接待室对当事人反映出的诉求、办案问题和作风问题要及时反馈到院领导和相关业务庭。

  (2)加强府院交流,规范民间借贷。我市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的个人放高利贷者越来越多,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要求要提高,对小额贷款公司审计考核等要严格。坚决打压民间个人放高利贷者,力求营造健康的借贷氛围。

  (3)加强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建议我院联合市政府法制科、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等单位,共同组织“送法下乡”现场咨询主题活动,制作“法院办事小贴士”,温馨提醒公民涉及金钱往来等需谨慎的事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