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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东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7-02-27 字号:[ ]

东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5日在东阳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东阳市人民法院院长  鲍大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社会经济大转型大提升的五年,是人民司法事业大改革大发展的五年。五年来,东阳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2年,我院第三次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2014年,所辖三个人民法庭均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2013年至2016年,连续四年获得全国“在司法新闻、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称号;2016年,被授予“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21860件,办结117771件,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了87.85%83.25%,收、结案数均是全省增幅的7.3倍。其中,2016年共受理案件33587件,办结32198件,同比分别上升14.67%20.81%涉案标的额达162.89亿元。五年来,平均上诉率为5.28%,优于全省0.86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发回率为7.66%,优于全省1.13个百分点;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4.69%,法官人均结案数达1906.32件,是全省平均数的2.43倍;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位列金华市法院系统第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东阳建设。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8555件,审结8531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67.35%68.93%;判处罪犯11647名,其中739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占6.34%。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贩毒、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刑事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共审结案件31815566人。依法惩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共审结案件22582283人。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共审结90112人。加大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913人,其中2016审结在本辖区影响较大的浙江宗苏食品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依法审结涉少数民族人员犯罪案件15001572人,我院针对少数民族人员犯罪特点提出的意见建议被中央办公厅采用刊发。成功审结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涉23人重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和“田湾山岛事件”主要责任人破坏生产经营罪等要案。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764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判处非监禁刑。充分发挥律师辩护作用,为1640名没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出庭辩护,其中2016年三年以上辩护率达100%。严格执行新刑诉法,落实强制医疗诉讼制度,依法对5名不负刑事责任、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精神病人决定强制医疗。

妥善处理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8685件,审结67063件,解决诉讼标的额414.97亿元。办案注重协调化解和裁判示范,2016年调撤率为52.84%,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注重涉案民生保障,妥善审结婚姻家庭、劳动报酬、教育医疗等涉民生案件5714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1848件。依法保障金融和经济交易安全,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保险纠纷等商事案件37801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收案数逐年上升,尤其是2016年共受理9205件,占民商事总收案数的46.12%。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新设民三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共审结736件,调撤率达80.30%积极开展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02件。认真贯彻新民诉法,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51347件,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减轻了群众诉累。

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20件,审结302件,90%以上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有28件,占9.27%;和解、撤诉的有80件,占26.49%强化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共审查1976件,执结672件,执行到位标的6168万元。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定期通报应诉情况,其中2016年的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比上升21.26%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落实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布制度,详细梳理2011年至2015年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剖析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宣讲,为我市政府单位及一线执法人员举办讲座30次。建立案例编报制度,2016年编发典型案例3120份,有效发挥司法引领作用,得到了市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维护胜诉权益。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2061件,执结39752件,其中执行完毕17554件,实际执行率为46.73%,到位执行款37.66亿元。一是充分利用“点对点”查询系统。累计查询银行存款189689次,查询房产、车辆41790次,省内外实施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14277次。二是创新执行工作举措。开通执行短信互动平台,向当事人发送执行信息51196条,该平台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创。积极部署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工作,尤其是2016年,加强硬件项目建设,综合运用单兵作战设备和车载监控系统,不断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该中心成立后共出警5839次,查控被执行人2190人,借此执毕和部分执毕案件1771件,到位执行款2.35亿元。建立网拍按揭贷款平台,已通过该平台成功拍卖了53处房产,为买受人融资2.13亿元。三是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已会同市公安局建立了24小时备勤、被执行人布控、被执行车辆协控等对接机制,工作举措得到省高院的批示肯定。尤其是2016年,共联合布控被执行人2085人,协控到位946人,到位标的4558.28万元,其中协控到位数位居全省第一。四是构筑多层次惩戒机制。综合运用征信系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报刊媒体等平台,曝光失信黑名单22225例,使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产置业、提拔选任、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限制出境967人,司法拘留2043人,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4557人。协调推进公检法联合打击涉执刑事犯罪,对40名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给予刑事制裁。五是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引导社会正确理解“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区别。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力争完成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战略目标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找准新常态下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向好发展。

坚持能动司法,保障重点工作依法推进。服务“无违建市”创建活动,依法助推我市“三改一拆”工作,主动指导部分镇乡街道依法组织强拆。五年来,积极参与市委市府及各部门组织的协调会540余次,在促进良性互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进“裁执分离”机制,共审查并裁定准予执行涉“三改一拆”非诉行政案件926件。助力“五水共治”工作,指导配合镇乡街道关停涉非法排污的养猪场64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及时化解涉“五水”矛盾纠纷,共审结污染环境罪1012人。积极参与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成立法院处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6年出台22条意见,服务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得到了黄敏书记的批示肯定。全力抓好杭州峰会期间维稳安保工作,全院工作获得省高院通报表彰,其中4名同志分别被市委市府、上级法院评为先进个人。

帮扶地方企业,助推特色经济转型升级。加强企业走访和司法指导工作,组织56名法院干警走访我市塑胶、服饰、日用品等60余家企业,发放风险提示书1100余份,召开座谈会25次,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针对东阳“建筑之乡”的产业特点,牵头举办东阳市建筑行业法律知识讲座,为我市200余家建筑企业近300名管理人员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建筑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将影视文化行业列入重点服务范围,向全市200余家影视文化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加强对影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项指导。为助推东阳红木家具产业转型升级,联合市红木家具协会共同引导红木市场逐步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同时,在花园红木家具市场内设立“法官调解室”,累计接受当事人咨询360余次,调解纠纷270余起,有效促进东阳红木行业健康发展。

开展专项服务,支持金融创新试点改革。出台14条意见,推动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登记制度,维护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有序发展,为我市金融创新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举办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指导我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小额贷款公司防范资金链风险。组织农行、建行等18家银行召开座谈会,加快推进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与人民银行建立风险企业预警通报机制,如发现涉案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无法偿债的情形,及时提醒人行注意防范信贷风险。不断加大金融债权执行力度,共执行涉金融案件2099件,到位执行款达7.48亿元。

三、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年来,我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和期待,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做到体民情、解民忧、护民利。

注重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高效审理涉老案件,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16年,共审结涉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案件2838件,其中36.86%的案件在30日内审结;对涉老的执行案件,优先执行到位,共执结该类案件292件,到位金额2694万元。我院老年维权工作得到最高院的通报表彰。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五年来共调解该类案件207件,调撤率达72.38%,为被害人及其家属挽回经济损失1322.53万元。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2145件,到位执行款5138万元。加强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为67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2万元,为222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165.13万元。

全面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对立案大厅进行升级改造,增设电子触摸查询设备启用电子叫号导诉系统,进一步优化立案接待环境。实行立案调查令制度,共发放调查令8190份,为当事人调查取证提供方便。推行网上立案和自助立案,建立律师服务平台,开辟立案自助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律师代理活动,2016年共网上立案2516件,自助立案1763件,占我院同期立案的24 %,位居全省前列。有序运行12368诉讼服务平台,向当事人发送案件信息5万余条,处理司法服务热线5268条,热线接通率达98.12%。全面推开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网拍成交额达10.05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241万元,网拍率已实现100%,领先全省法院。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在院机关与三个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认真开展诉调对接与立案调解,在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2969件,调解成功率达89.51%。尤其是2016年,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的积极性和调解工作质效。自该办法出台后,调解室共成功调处案件722件,同比上升152.4%。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共接受法律咨询8000余次,巡回办理案件4000件,就地调处纠纷2600余起。加大约访工作力度,畅通信访救济渠道,院领导前往六石街道等地接访群众320余次。严格落实中层干部每日接访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理诉求,共接待群众来访977批次1576人次,接收处理来信1293件。

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尊重司法规律,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科学的机制保障。

完善审判制度。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健全审委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委会总结经验、指导审判的作用。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罪等15个罪名量刑尺度平衡统一,确保量刑结果均衡。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行开庭排期LED屏及门户网站预告,所有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率达100%。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发起成立全省首家人民陪审员协会,人民陪审员数量从2012年的51人增至2016年的85人,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9.95%,比2012年提高3.26个百分点,保持全省前列。

创新审执管理。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审判执行工作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和节点管理,促进审执质效的提高。对延长审限的案件实行登记报批制度,对案件超审限情况进行通报,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稳步提高,2016年达98.51%。认真开展庭审和案件质量“两评查”活动,共评查庭审1050次,评查案件60577件,下发评查通报28期,其中2016年二审改发瑕疵案件数仅4件,领先全省法院。推进庭审记录改革试点,通过录音录像方式代替书记员记录,更好地保证庭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现已适用各类案件9856件。

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落实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提升司法透明度。五年来,共对719件案件庭审进行网络录播;上网公布了48607份生效裁判文书,尤其是2016年,我院裁判文书公开数量居全国第14位,获省高院通报表扬。召开新闻发布会8场,向社会及时传递法院工作开展情况。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9次,邀请260余名群众走进法庭、了解法院。加强官方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共发布各类信息1285条。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微博、微信440余条,进一步拓宽审务公开范围。近年来,我院充分借助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新平台,多次被评为“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

五、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夯实司法工作基础

五年来,我们坚持“抓队伍、严管理、强基础、促公正”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树立司法公信。

不断深化司法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坚持定期开展司法督查,进一步严肃司法作风和工作纪律,共开展巡查260次,对发现的作风问题下发通报180次,要求逐一整改。实行院庭长一线办案及庭审观摩制度,2016年院庭长共办结案件2707件,同比上升了58.12%组织庭审观摩20次,充分发挥指导示范作用。落实疑难案件会诊制度,加强业务研讨,提升法官办案水平。通过加强工作调研,组织干警参加岗位培训、学术讨论会、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干警司法能力。五年来,共组织干警参加省市级培训624人次,有61篇调研报告、裁判文书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97人次。

    切实加强司法廉洁和法院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实行“一把手”廉政约谈机制,强化对干警的教育引导。建立廉政监督卡制度,落实“一案一卡”,实现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的全程监督,约束法官权力运行。每季度举办“法苑漫谈”,组织干警参加演讲、辩论、征文比赛,有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扎实推进信息化和基础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建成金华首个信息化集控中心,改造完成33个高清数字化法庭,完善远程视频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效。推进电子档案扫描工作,已完成建院以来全部库存的已归档诉讼案卷共316562卷的扫描挂接工作,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等物质装备建设,不断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六、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接受各界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不断完善接受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院工作的决议、决定和专项审议意见,认真落实专题工作汇报和重大案件、重要事项报备制度。认真办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2个,及时处理人大交办督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6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落实分级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走访、接待或以其他形式听取代表意见2840人次。定期通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加座谈等200余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努力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向检察院移交生效裁判文书26327份。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认真研究检察建议,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2件,其中予以维持的23件,改判的7件,调解撤诉的2件。

认真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向政协、律协等社会各界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聘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走访、联系政协委员1730人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0件。重视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坦诚应对涉案舆情。

各位代表,五年来,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水平与公众需求尚有差距,司法能力建设须与时俱进。少数法官知识更新不及时、文书制作不谨慎等现象仍有存在。二是队伍管理与群众期待尚有差距,司法作风建设须常抓不懈。有的法官工作不细致,接待群众不耐心,易引起当事人的误解、不满甚至信访。三是职业保障与法治建设目标尚有差距,司法环境须共同改善。法官办案压力依旧突出,身心健康问题亟待重视,暴力抗法、报复威胁法官事件时有发生,有的还利用互联网炒作歪曲个案,干扰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现象仍未消除。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积极争取各方关心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改善。

 

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推进“三大机制”建设,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落实改革创新机制,在实现公正高效上有新突破。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健全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实现科学配置。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中心作用。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有新作为。坚持能动司法,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制定并落实司法措施,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金融改革等提供司法服务。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平安东阳”建设。深入贯彻“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提升执行实效和司法权威。

三是深化“三大机制”建设,在落实司法为民上有新业绩。全力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优化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好的司法获得感。加大诉前和审前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积极助推“无讼社区”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着力化解涉诉信访,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四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在提升司法水平上有新成效。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大力推进审执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注重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官依法履职、解决实际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水平。

五是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在推进法院工作上有新气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专项工作汇报。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认真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和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为打造“影视旅游名城、经济文化强市、生态宜居东阳”,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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