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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法院四举措落实院领导办案机制
发布日期:2017-03-14 字号:[ ]

为落实司法改革的要求,杜绝院领导办案“挂名”现象,东阳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新模式,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院领导办案机制。一是定岗定位,明确审判职责。根据特长,将入额院领导定岗至某一业务庭,承办该庭的各类案件,明确审判职责。二是定额定量,管理审判两不误。确定办案基数,正副院长的办案比例为法官办案数的20 %,审委会专职委员为50 %,既强化了作为员额法官的审判职能,又考虑了院领导的事务性工作。三是随机分案,拒绝特殊照顾。实行随机分案制度,出台《随机分案办法(试行)》,所有员额法官均参与随机分案,除刑事、行政案件外,院领导将会随机分到各类型民商事案件,无一特殊例外,确保随机分案的全程覆盖。四是及时预告,强化沟通机制。鉴于院领导会议多、协调事项多的实际,分案排期后,及时告知市“两办”和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有关活动。

上述举措在元旦后实施一个月,我院四位入额的正副院长和专委就收案84件,真正步入了实质化办案轨道。(东阳法院  杜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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