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婚恋交友为名的诈骗案,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51岁的何某是本市人,没有正当职业。一天,何某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了38岁的女士张某。何某隐瞒了自己没有职业并且还有外债的事实,将自己虚构成大老板。张某当时单身,并且养育着一个女儿,想找个经济条件好的“有缘人”。两人接触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后来,何某陆续以做工程、采购年货需要用钱和帮助张某购置房产、车子等理由,从张某处共计骗取126900元。
此外,何某还以同样方式从李某、刘某那里骗取了86000元钱。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何某共诈骗3人,诈骗21万余元。何某此前已有三次犯罪前科,系累犯,已部分退赃,认罪认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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