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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伤他人还欲“人间蒸发” 法官批评教育督促履行
信息来源:市法院 发布日期:2020-07-10 字号:[ ]

    脱保期间驾车撞伤他人,车主不愿赔偿竟欲“人间蒸发”。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在市人民法院“上演”。


    2019年中旬,市民方婶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受伤不轻,经鉴定,属十级伤残。方婶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损失共计12万余元。


    然而,作为事故肇事方的小雨夫妇却玩起了“失踪”,法院多方联系均无果。庭审当天,一名自称是小雨亲戚的人来到审判庭,表示代理小雨夫妇这起案件。


    经了解,小雨夫妇从老家云南来东阳打工才数月。肇事车的车主为小雨,由于工资没有发,她未给车辆投保保险,车辆也一直闲置着。事发次日是发工资的日子,事发当天小雨的丈夫老黄驾车到洗车店洗车,以便购买保险后可以开。谁料,途中与方婶发生了剐蹭。交警部门认定,老黄负事故主要责任;小雨作为车主,明知车辆未投保保险还允许丈夫驾驶外出,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庭前调解过程中,代理人表示,根据小雨夫妇的履行能力,最多只能承担3万元的赔款。方婶坚决不同意,代理人却说,如果方婶不同意,小雨夫妇就回老家,随便法院怎么判怎么执行。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一旦成为‘老赖’,将在出行、高消费、贷款、置产、投资、出入境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失信违法的成本是巨大的。”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对小雨夫妇进行了严厉批评。考虑到小雨夫妇工资不高,经济压力相对较重,法官一方面要求代理人出面做小雨夫妇的工作,以提出更合理的赔偿方案,另一方面也建议方婶适当减除一些小雨夫妻的赔款责任。


    最终,双方一致同意共赔偿8万元,其中当庭付清6万元,余款2万元分10期支付,若对余款未按时足额履行,小雨夫妻则仍应向方婶支付总额12万元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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