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浙0783民初7877号 苏州精彩纷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原告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精彩纷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原告著作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睡前读一本书”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3、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人民币600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六日内。本案由审判员周力钢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马红灯、任艳芳依法组成合议庭。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东阳市人民法院第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请张贴) 受送达人基本情况: 苏州精彩纷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388号B501-2室。 法定代表人:旷攀峰。 附记:本公告通过东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法官:周力钢,联系电话:0579-8666738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邮编:322100。 二○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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