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浙0783民初2928号 上海奉良服饰有限公司、东阳奉良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冯学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东阳市新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奉良服饰有限公司、东阳奉良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冯学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783民初292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及民事裁定书(转普)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称要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上海奉良服饰有限公司、东阳奉良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50272元及利息(自2023年4月2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暂算至2023年12月20日为3465.52元);二、判令被告上海奉良服饰有限公司、东阳奉良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原告因实现本案债权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8000元;三、判令被告冯学良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161737.52)。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王姝平独任审判,定于2024年7月15日10:00在本院第19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受送达人基本情况: 上海奉良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大叶公路7890号1幢17室。法定代表人:冯学良。 东阳奉良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画水镇上坞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冯学良。 冯学良,男,1981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开发区黄堰村雷桥组。 本案承办法官:王姝平,联系电话:0579-86667315。 联系地址:东阳市人民法院,邮编:322100。 二O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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